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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某豪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及赔偿金额判定

作者:超级管理员时间:2025-02-20 16:46:55

引言

本文通过广州某豪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与员工李某生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例,解析企业用工中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争议及工伤保险责任承担问题,为用人单位提供合规指引。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李某生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柒级。仲裁裁决认定某豪公司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6664.13元、三项补助金合计199224元及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费用。法院最终支持仲裁结果,判决某豪公司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责任。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核心争议:

1. 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计算标准(原告主张已足额发放,被告主张应补足差额)    2. 工伤保险待遇责任主体(原告主张由商业保险承担,被告主张由原告承担)

法院认定:

1. 认定月平均工资为4596元,停工留薪期2个月应发9192元,扣除已付2527.87元后差额6664.13元需补发    2. 因原告未缴纳工伤保险,依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由原告全额承担

法律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未参保情况下,职工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标准支付。本案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依据医疗终结期鉴定结论,与考勤记录存在冲突时应以鉴定为准。

律师提醒

1. 合规用工要点:   - 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本案中未参保直接导致百万赔偿)   - 建立规范的考勤与工资发放制度(本案因工资发放时间表述矛盾败诉)   - 购买工伤保险外建议补充商业保险(但不得替代法定工伤保险责任)

2. 争议应对建议:   - 发生工伤事故应在30日内申请认定(本案原告拖延行政诉讼程序)   - 保存完整工资支付凭证(微信转账需备注工资性质)   - 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异议应在收到后60日内申请复查

3. 本判决启示:   - 用人单位主张"当月发当月工资"需与考勤周期、劳动合同约定一致   - 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停工留薪期工资、三金、鉴定费、伙食费等十项费用

广州律师周孚泉,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华为任职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擅长劳动工伤、互联网纠纷、合同纠纷、企业合规、民间借贷、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建工等民商事以及刑事领域,咨询法律问题,请拨打电话1870202101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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