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工伤保险待遇案:工亡补助金及丧葬补助金的认定与判决
作者:超级管理员时间:2025-02-20 16:52:49
引言:
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中,涉及到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的争议。本文将围绕这一焦点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案情回顾:
原告周仙某、张秋某、张梁某的亲属张松某于2022年3月20日在被告广州市驾安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该事件为工伤,并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原告随后提起劳动仲裁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097080元、丧葬补助金36615.4元及其他费用。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原告主张张松某因工死亡应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而被告则抗辩称原告存在滥用诉权行为,且死者已达退休年龄不应适用《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然而,广州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最终确认了工伤认定合法有效。
法院认定,尽管张松某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其在工作期间因急性心肌梗塞死亡,依法可参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有关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被告需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48240元及丧葬补助金36615.4元,并支持交通食宿费3000元。
法律分析:
本案主要涉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的适用条件和标准。
律师提醒:
对于类似案件,家属应当及时收集并保留所有与工伤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医疗记录等。本案中原告提供了详尽的工伤认定文件及相关票据,这是非常正确的做法。同时,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务必确保所有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程序上的瑕疵。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雇佣达到或接近退休年龄的员工时,应明确告知员工工伤保险政策,并考虑购买适当的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保障。此外,面对工伤事故时,应及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广州律师周孚泉,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华为任职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擅长劳动工伤、互联网纠纷、合同纠纷、企业合规、民间借贷、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建工等民商事以及刑事领域,咨询法律问题,请拨打电话18702021010(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