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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某建筑工程公司劳动争议案:超期仲裁时效与劳动关系确认难题

作者:超级管理员时间:2025-02-20 17:09:32

引言

本文通过广州某建筑工程公司与员工陈某的劳动争议案例,解析劳动仲裁时效规则对劳动关系确认的影响,揭示历史遗留用工问题中的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案情回顾

2023年,陈某起诉要求确认1991年9月至1999年9月与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法院查明:某公司前身某某厂1995年12月才注册成立,且陈某2023年5月才申请仲裁,已超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一年时效。具体数据如下: • 企业主体资格争议:某某厂成立时间(1995年)晚于陈某主张的入职时间(1991年) • 仲裁时效跨度:2023年5月申请仲裁 - 1999年9月离职 = 24年超期 • 关联案件参考:同类案件冯某联诉某公司劳动关系确认案,法院判决同样驳回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核心争议:

1. 劳动关系确认是否受仲裁时效限制(原告主张不适用时效,被告主张适用) 2. 企业历史主体资格能否溯及既往(原告主张1991年入职,被告抗辩1995年方成立) 3. 证人证言及历史文件的证明效力(原告提交同事证言及工作证,被告质疑证据链完整性)

法院认定:

1. 确认劳动关系争议适用一年仲裁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 2. 1995年前企业无用工主体资格,1995-1999年劳动关系存续但证据不足 3. 2023年申请仲裁远超时效且无中断事由,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关系确认争议属于法定仲裁范围,适用一年时效。本案中,陈某在劳动关系终止24年后才主张权利,既无法定时效中断事由(如持续用工、协商等),又缺乏有效证据链证明时效中止,故法院依法驳回具有充分法律依据。

律师提醒

1. 企业合规建议: - 及时完善用工登记备案(本案某公司1995年才完成注册登记) - 规范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如本案中1995年前用工应通过行政途径解决) -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避免类似证人证言效力争议)

2. 劳动者维权指引: - 劳动关系确认应尽早主张(本案超期导致丧失胜诉权) - 注意保留关键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等) - 对历史遗留问题可寻求行政救济(如社保补缴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3. 本判决启示: - 仲裁时效制度具有严格强制性(不适用中断情形需特别证明) - 企业主体资格变动影响劳动关系存续认定(以工商登记时间为准) - 证人证言需与其他证据形成完整链条(本案孤证难获采信)

广州律师周孚泉,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华为任职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擅长劳动工伤、互联网纠纷、合同纠纷、企业合规、民间借贷、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建工等民商事以及刑事领域,咨询法律问题,请拨打电话1870202101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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