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劳动纠纷案例:王某天与广州某场研究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解析
作者:超级管理员时间:2025-02-20 17:10:12
引言:近期,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劳动合同终止及经济补偿的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广州某场研究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与员工王某天的纠纷。本案不仅关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了重要启示。
案情回顾:王某天自2017年9月1日起入职某公司担任研究员,双方签订了多次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合同期限至2022年11月30日。合同期满前,某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双方协商确定王某天最后离职日为2022年11月30日。然而,王某天离职后向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工资、项目奖金、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共计十余万元。仲裁裁决后,王某天不服部分裁决结果,遂诉至法院。
具体数字显示,王某天主张其离职前一年月平均工资为8049元,并要求支付2022年12月1日至5日工资、项目奖金15000元、加班费2436.42元、未休年假工资9413.79元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88545.52元。而某公司则辩称,双方劳动合同依法终止,不存在违法解除情形,且王某天主张的各项费用均与事实不符。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双方主要抗辩观点:
1. **王某天**认为某公司2022年12月5日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赔偿金。
2. **某公司**则主张双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且已协商一致不续签,不存在违法解除情形。
法院认定:经审理查明,双方劳动合同确于2022年11月30日期满,且双方已就离职事宜协商一致。法院认为,某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并非违法解除,故不支持王某天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的请求。但法院同时判决某公司应支付王某天2022年12月1日至5日工资724.14元、加班费2313.79元、未休年假工资965.52元及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37822.49元。
法院判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决某公司在指定时间内支付上述费用给王某天,并驳回王某天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本案关键在于劳动合同终止与违法解除的区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之一,除非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情形,否则不构成违法解除。本案中,法院正确区分了劳动合同终止与违法解除,依法作出了公正判决。
律师提醒:
1. **企业方面**:某公司在处理劳动合同终止事宜时,虽然最终未构成违法解除,但仍需注意在沟通、协商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避免给劳动者留下“被迫离职”的印象。同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等相关规定,以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2. **劳动者方面**:王某天虽然部分请求未获支持,但其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表现出的积极态度值得肯定。劳动者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以便在遭遇劳动争议时能够迅速、准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也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加班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3. **双方共同**:本案也提醒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面临劳动合同终止等敏感问题时,双方应理性对待、依法处理,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广州作为经济发达的城市,劳动争议案件频发。作为广州律师,我们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遵循法律法规,理性维权,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如需更多法律帮助或咨询,请随时联系我们。
广州律师周孚泉,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华为任职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擅长劳动工伤、互联网纠纷、合同纠纷、企业合规、民间借贷、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建工等民商事以及刑事领域,咨询法律问题,请拨打电话1870202101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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