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律师解析:工伤赔偿争议案,停工留薪期工资与工伤待遇如何裁定?
作者:超级管理员时间:2025-02-20 17:02:25
引言
工伤赔偿案件频发,其中停工留薪期工资及工伤待遇的确定往往成为争议焦点。本文将结合一起真实案例,由广州律师深度解析相关法律规定,为您提供实用的法律指导。
案情回顾
于某敏于2020年10月入职广州市白云区某联兴钢构工程部(以下简称“联兴工程部”),从事钢结构安装工作。同年10月12日,于某敏在工作中受伤,经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于某敏随后向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联兴工程部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多项费用。仲裁过程中,双方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标准等存在争议。最终,于某敏不服仲裁裁决,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某敏主张其日工资为300元,月平均工资为6570元;住院7天,要求住院伙食补助费700元;停工留薪期自2020年10月12日至2021年4月11日,要求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争议焦点: 1. 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标准及支付差额; 2.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标准; 3. 其他工伤待遇的支付。
双方抗辩观点: - 于某敏主张按照其主张的工资标准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并要求补足差额;住院伙食补助费应按照100元/天计算;同时要求支付各项工伤待遇。 - 联兴工程部则抗辩称双方已签订《调解协议书》,且已按协议履行义务,不应再支付任何费用;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及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标准提出异议。
法院判决: 法院最终判决联兴工程部一次性支付于某敏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1915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56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525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6100元,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350元。
法律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同时,工伤职工依法享有各项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本案中,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标准及支付差额、住院伙食补助费的标准等争议焦点进行了逐一分析并作出判决。
律师提醒
肯定之处:本案中,于某敏能够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并提起劳动仲裁,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诉讼过程中,于某敏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支持其主张,为法院的最终判决提供了有力依据。
不足之处:在于某敏与联兴工程部签订的《调解协议书》中,双方对于后续工伤待遇的支付可能存在约定不明或理解偏差的情况。这提醒广大劳动者,在签订此类协议时,务必谨慎审查条款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用工行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正确做法: 1. 劳动者在签订任何涉及自身权益的协议时,应仔细阅读条款内容,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2.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工伤管理制度,确保工伤职工能够及时获得应有的工伤待遇; 3.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双方应积极沟通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避免矛盾激化。
广州律师提醒您,工伤赔偿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多样,建议您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广州律师周孚泉,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华为任职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擅长劳动工伤、互联网纠纷、合同纠纷、企业合规、民间借贷、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建工等民商事以及刑事领域,咨询法律问题,请拨打电话18702021010(微信同号)。